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病历资料(申报住院津贴的,提供出院记录,申报门诊津贴的,提供门诊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
4.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
5.按情形提供相应材料:①申报生育津贴的,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或再生育证;②申报流产津贴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与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同时办理可合并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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