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财务发[2009]66号)精神,对普通收费公路计重收费标准计算释义如下:
一、费率分类
开放式收费公路的基本费率及收费标准分为以下4类:
(一)收费标准Ⅰ:基本费率为1.8元/吨·车次。小于等于10吨的车辆按1.8元/吨·车次计费;大于10吨小于等于50吨的车辆,按1.8元/吨·车次递减到0.8元/吨·车次计费;大于50吨的车辆按0.8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二)收费标准Ⅱ:基本费率为1.65元/吨·车次。小于等于10吨的车辆按1.6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10吨小于等于50吨的车辆,按1.65元/吨·车次递减到0.6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50吨的车辆按0.6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三)收费标准Ⅲ:基本费率为1.45元/吨·车次。小于等于10吨的车辆按1.4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10吨小于等于50吨的车辆,按1.45元/吨·车次递减到0.4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50吨的车辆按0.4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7元时按7元计收。
(四)收费标准Ⅳ:基本费率为1.25元/吨·车次。小于等于10吨的车辆按1.2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10吨小于等于50吨的车辆,按1.25/吨·车次递减到0.4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50吨的车辆按0.4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
二、费率依据
计重收费标准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和收费期限重新核定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政函[2004]244号)公布的收费水平经测算后综合确定。
三、计算规则
实施计重收费后,货车的收费标准统一由以下公式计算:
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基本费率(公式一)
此公式为分段函数,当车货总重量小于等于10吨时直接套用,当车货总重量大于10吨小于等于50吨时该公式可转换成:
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1×基本费率1+车货总重量2×基本费率2(公式二)
其中:车货总重量1=10吨,基本费率1取该收费站的基本费率;车货总重量2=车货总重量-车货总重量1=车货总重量-10吨,基本费率2取基本费率1与基本费率1递减到某一固定值之间的值(通过费率直线方程计算所得);
当车货总重量大于50吨时,公式一转换成:
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1×基本费率1+车货总重量2×基本费率2+车货总重量3×基本费率3(公式三)
其中:车货总重量1=10吨,基本费率1取该收费站的基本费率;车货总重量2=50-10=40吨,基本费率2取基本费率1递减到某一固定值的固定值;车货总重量3=车货总重量-50吨,基本费率3取基本费率1递减到某一固定值的固定值(等于基本费率2)。
计费取整:开放式的收费公路计重收费通行费尾数(角、分)按照四舍五入法归整为“元”。
四、计算办法
(一)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基本费率
下面以收费标准Ⅰ即基本费率为1.8元/吨·车次为例说明如何计算通行费收费标准:
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即当车货总重量(吨)与基本费率(1.8元/吨·车次)的乘积小于等于10元(/车次)时取10元(/车次)。由此计算出临界的车货总重量为10÷1.8≈5.56吨(所安装的弯板式称重设备的称重精度为0.01吨),因此将车货总重量划分为:0~5.56吨、5.56~10吨、10~50吨、>50吨四种区间情况,下面就这四种区间的通行费收费标准分别进行说明:
1、0~5.56吨:通行费收费标准=10元;
2、5.56~10吨: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基本费率
=车货总重量×1.8元/吨
如一辆货车的车货总重量为7.42吨,则应收取的通行费为:7.42吨×1.8元/吨=13.356元≈13元
3、10~50吨: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基本费率
=车货总重量1×基本费率1+车货总重量2×基本费率2
其中:车货总重量=车货总重量1+车货总重量2
10吨至50吨的车辆,其通行费收费标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10吨,第二部分为大于10吨的部分。第一部分的基本费率取值为1.8(元/吨·车次);第二部分的基本费率在1.8(元/吨·车次)~0.8(元/吨·车次)之间,具体费率取值推导如下:
当车货总重量为10吨时,取值为1.8(元/吨·车次),当车货总重量为50吨时,取值为0.8(元/吨·车次),假设车货总重量为X吨,费率取值为Y,由直线的两点式方程有:
(Y2-Y)/(X2-X)=(Y-Y1)/(X-X1)
将上述数值代入方程后,有
(0.8-Y)/(50-X)=(Y-1.8)/(X-10)
整理后,得
Y=2.05-0.025X,(10≤X≤50)
如一辆货车的车货总重量为34.56吨,则应收取的通行费为:
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基本费率
=车货总重量1×基本费率1+车货总重量2×基本费率2
=10吨×1.8元/吨+车货总重量2×基本费率2
=18+(车货总重量-车货总重量1)×基本费率2
=18+(34.56-10)×(2.05-0.025×34.56)
=18+29.12816
≈18+29
=47(元)
4、>50吨: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基本费率
=车货总重量1×基本费率1+车货总重量2×基本费率2+车货总重量3×基本费率3
其中:车货总重量=车货总重量1+车货总重量2+车货总重量3
大于50吨的车辆,其通行费收费标准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10吨,第二部分为40(即50-10)吨,第三部分为大于50吨的部分。
第一部分的基本费率取值为1.8(元/吨·车次),第二部分的基本费率取值为0.8(元/吨·车次),第三部分的基本费率取值为0.8(元/吨·车次)。
如一辆货车的车货总重量为53.28吨,则应收取的通行费为:
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基本费率
=车货总重量1×基本费率1+车货总重量2×基本费率2+车货总重量3×基本费率3
=10吨×1.8元/吨+(50-10)吨×0.8元/吨+(53.28-50)吨×0.8元/吨
=50+2.624
≈50+3
=53(元)
(二)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1、超限30%以内(含30%)的车辆,暂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基本费率=车货总重量×1.8(元/吨·车次)
如一辆二轴货车的车货总重量限20吨,但实际车货总重量23.45吨,未超出超限30%(即26吨)的临界吨位,则应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为:
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基本费率
=23.45吨×1.8(元/吨)
=42.21
≈42(元)
2、超限30%以上100%以内(含100%)的车辆,除计收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通行费外,对其超限3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递增至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基本费率
=车货总重量1×基本费率1+车货总重量2×基本费率2
其中:车货总重量=车货总重量1+车货总重量2
超限30%以上100%以内(含100%)的车辆,其通行费收费标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超限30%以内的部分,第二部分为超限30%以上的部分。第一部分的基本费率取值为1.8(元/吨·车次);第二部分的基本费率在5.4(元/吨·车次)~10.8(元/吨·车次)之间,具体费率取值推导如下:
当超限30%以内时,费率取值为5.4(元/吨·车次),当超限100%时,取值为10.8(元/吨·车次),假设一辆二轴货车(超30%时为26吨,超100%时为40吨)超限率为X,费率取值为Y,由直线的两点式方程有:
(Y2-Y)/(X2-X)=(Y-Y1)/(X-X1)
将上述数值代入方程后,有
(10.8-Y)/(40-X)=(Y-5.4)/(X-26)
整理后,得
Y=(27X-324)/70,(30%≤X≤100%)
如一辆二轴货车的车货总重量为34.56吨,超限率为72.8%,则应收取的通行费为:
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基本费率
=车货总重量1×基本费率1+车货总重量2×基本费率2
=26吨×1.8元/吨+车货总重量2×基本费率2
=46.8+(车货总重量-车货总重量1)×基本费率2
=46.8+(34.56-26)×[(27×34.56-324)/70]
≈46.8+74.5
≈121(元)
3、超限100%以上(含100%)的车辆,除计收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通行费外,对其超限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基本费率
=车货总重量1×基本费率1+车货总重量2×基本费率2+车货总重量3×基本费率3
其中:车货总重量=车货总重量1+车货总重量2+车货总重量3
超限100%以上(含100%)的车辆,其通行费收费标准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超限30%以内的部分,第二部分为超限30%以上100%以内的部分,第三部分为超限100以上的部分。
第一部分的基本费率取值为1.8(元/吨·车次),第二部分的基本费率取值为5.4(元/吨·车次),第三部分的基本费率取值为10.8(元/吨·车次)。
如一辆二轴货车的车货总重量为45.56吨,超限率为127.8%,则应收取的通行费为:
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货总重量×基本费率
=车货总重量1×基本费率1+车货总重量2×基本费率2+车货总重量3×基本费率3
=26吨×1.8元/吨+(40-26)吨×10.8元/吨+(45.56-40)吨×10.8元/吨
=46.8+151.2+60.048
≈258(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