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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2023-09-01 13:48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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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予以定额报销。

按顺产2800元;

难产或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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