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原件1份;3.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注:未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报销住院费用需提供发票、费用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报销门诊费用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或处方、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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