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专题服务 > 住房信息 > 我要看

【政策解读】《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试行)》的解读

2025-10-16 09:45     来源: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现对《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原商贷在哪个银行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

申请人原商贷银行为我中心委托发放贷款银行的,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目前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桂林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漓江农村合作银行。

二、组合贷款可否办理商转公业务?

不可以。商转公业务仅适用于纯商业住房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异地缴存职工可否办理商转公业务?

不可以。现阶段我市商转公业务仅支持本市缴存职工。

四、商转公业务开展后才开始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吗?

可以的。无论单位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均可申请办理。

五、申请人没及时偿还商转公贷款与银行剩余本息余额的差额部分,会有什么影响?

会导致原商贷结清失败,住房公积金发放贷款原路退回,再次办理需重新预约。

六、若同时偿还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与一套商业住房贷款,商业住房贷款能否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不可以。需先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结清后在全国范围内仅留存这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剩余未结清的商贷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七、商转公后大概可以节省多少利息?

举例说明:假设某人商贷余额50万元,剩余期限25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若是首套房商贷利率3.0%,余额的总利息约21.13万元;若是二套房商贷利率3.3%,余额的总利息约23.49万元。

(一)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商转公后按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利率2.6%,利息约18.05万元。执行首套房商贷利率的,商转公后共可节省利息约3.08万元;执行二套房商贷利率的,商转公后共可节省利息约5.44万元。

(二)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商转公后按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利率3.075%,利息约21.72万元。执行二套房商贷利率的,商转公后共可节省利息约1.77万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