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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秀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行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2025年开展政府常务会学法讲座4次。二是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的表率作用,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聚焦问题短板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完善行政决策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持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秀峰区32个党政机关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各单位作出重大决策前均按规定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2025年法律顾问团队为全区提供法律意见515条,审查和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706份。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2025年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均通过合法性审核并予以备案。根据发展需要和上位法、上级文件变化,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累计办理企业变更、企业注销、教育入学等“高效办成一件事”2483件,大幅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及时做好“一件事”认领工作。2025年已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认领 “一件事”47项,做到应领尽领,并督促梳理完善事项的关键信息,编制标准化线上办事指南,确保企业和群众能够清晰知晓、便捷操作。三是积极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构建涵盖政府门户网站、村(社区)公告栏、信访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线索征集网络,实现全域覆盖。四是构建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提升经营主体诉求响应处置工作效能。机制建立以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相关工单8件,程序性办结8件。
(四)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一是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5年组织2批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参考人数24人,通过率100%。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2025年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4次,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增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三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均按时完成2025年度执法数据统计公示工作。
(五)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是开展涉重金属行政执法案件排查工作。2025年组织辖区内涉及重金属管辖职能的单位对2015年至2025年涉及重金属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未发现有相关案件。二是行政复议工作持续加强。2025年,我区本级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5件,较同级法院同期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5件)高85.71%,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显现。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33.87%,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针对发现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或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制发提醒函3份,推动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向案前、案后延伸。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合力,促进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职。
(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一是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我区共设立4个律师值班窗口,2025年累计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人次。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采取“每月定期坐班+按需响应服务”模式,深入基层开展法治讲座、答疑解惑、矛盾调处等。2025年,我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其中民事6件、刑事19件。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2025年,累计举办各类普法活动1000余场,发放宣传手册20000余份;打造桃花湾休闲法治广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创新“庭审+普法”府院联动新形式,组织全区行政执法骨干旁听行政诉讼案,从庭审交锋中直观感受规范执法的重要性,推动基层执法从“事后纠错”转向“源头防控”。
(七)搭建“一站式”解纷平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是加快推进秀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指挥调度、风险研判、应急处置”三大机制及“法院+综治”等十二条协作联动机制,打造“黄强法官工作室”调解品牌,以“诉调、访调、警调、检调、律调”等多种方式推动纠纷“一站式”化解。自2025年6月运行以来,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1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7件,受理矛盾纠纷78件,分类流转16件,已按时化解77件。二是构建“专业法官+特邀调解员+调解组织”模式。选派优秀调解员进驻法院深度调解、交叉调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执法部门执法与普法结合不够紧密;二是个别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问题,如超期履行告知义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共性+个性”普法责任清单,推进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宣传各自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开展行政执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推进职能部门聚焦问题、立足业务需要开展针对性培训,严格执行案件各阶段期限规定,压实主办人员责任,防止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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