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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服务项目申报合作公告

2026-04-08 10:15     来源:桂林市秀峰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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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残联字〔20243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面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秀峰区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

上级投入资金2.25万元,通过15名持证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生活的有效措施,改善和提升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3、项目内容

1依照规定的服务内容、时间、标准向在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根据对托养残疾人服务需求,需提供的托养服务项目有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心理疏导服务内容

2)服务次数:每人1500机构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每月服务1-3次,全年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两人以上同时开展服务的不少于1小时。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经济运营场所和培训场所,合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具备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和护理服务、各类功能训练、心理疏导等服务能力,机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有爱心和责任心,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2、需要与被托养残疾人签订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托养养服务协议,为残疾人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三、申报方法

1、现场申请点: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56号秀峰区残疾人联合会

2、申请时间:202648—416

3、申请单位的项目点为:秀峰区

现就此要求,公开接受有意向符合条件的机构,请携带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进行现场项目申请,不接受网上申报请于截止时间前申报。

联系人:李维飞

联系电话:0773-8983596



桂林市秀峰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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