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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建议

2025-04-15 11:15     来源:秀峰区政务服务中心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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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类型:

建议

受理时间:

2025-02-17 18:04:08

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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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建议

诉求内容:

    关于请求对乐群路6号老旧小区一楼环境进行综合改造的申请:尊敬的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相关住建局、城管、居委会、街道处等部门: 我们是乐群路6号小区的居民,现就小区一楼公共区域存在的脏乱差、违建铁棚长期存在问题向贵部门提出改造申请。本小区建成于90年代年,属典型的老旧小区,尽管我市已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周边部分小区通过改造焕然一新,虽地处文明城市桂林市核心区域,但内部环境与城市文明形象严重不符,成为城市形象与居民生活的“痛点”,亟需政府关注与支持。  

    一、现状及问题分析1. 卫生环境恶劣:一楼楼道、墙角长期堆积垃圾杂物,部分区域甚至形成卫生死角,滋生蚊虫鼠蚁,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  2. 基础设施破损:小区路面破损严重,虽周边部分小区已完成道路硬化,但本小区仍为坑洼路面,雨天积水严重,老人、儿童出行困难;墙面剥落、线缆杂乱悬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 公共空间被侵占:部分住户私自占用一楼公共空间搭建铁皮棚、储物间等违建,消防通道堵塞,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4. 文明城市形象受损:作为文明城市,桂林市近年来大力推动市容提升,但本小区环境与文明城市要求形成鲜明对比,可能影响城市复审评估结果。  

    二、改造诉求与建议  1. 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及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如《关于2000年前建成老旧小区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的通知》,恳请将本小区列入2025年改造计划。  2. 重点整治一楼公共区域:     -清理公共区域杂物、枯枝杂木、盆栽等卫生死角,疏通排水道,增建电单车停车、充电棚;     - 修缮破损地面、小区围墙墙面,规整杂乱线缆,增装照明设施等;     - 拆除违建,疏通消防通道,划定公共空间使用规范。   

    三、政策依据与必要性 1. 国家层面:住建部明确要求“2000年前老旧小区应改尽改”。  2. 城市层面:文明城市需兼顾“面子”与“里子”,老旧小区改造是惠民工程,更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3.周边部分小区成功实施多个改造项目,积累了成熟经验;周边小区通过改造焕然一新。

答复时间:

2025-04-14 09:08:57

答复部门:

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经向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咨询,此处属于改造范围内,具体改造项目和时间依据指挥部施工计划逐步进行,感谢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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