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商务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商务投资促进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商务投资促进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商务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根据本区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形势和任务,拟定本区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分析国内外经贸形势,负责招商引资,完成投资促进任务;做好参加国内外招商活动的联络协调和宣传推介工作;承担“走出去”战略在本区的具体实施,负责本区企业进出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工作。
3.研究分析全区商贸市场分布及发展趋势,指导本区的商品流通工作;负责商业街、社区配套网点的规划及规划实施工作;负责本区大型商贸设施相关报批手续的申报及其建设协调工作;指导本区商贸业态培育、改造,收集发布本区商贸领域的招商信息,帮助投资者选择最佳投资方式,负责和管理本区商贸设施的招商工作。
4.研究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及商务促进方式,培育及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参与本区商业中心、产业群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
5.建立和发展与国外有关政府经济部门的合作,负责本区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协作及归口管理本区的外事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在境内外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按权限审批、审核或报批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负责对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及联合年检工作。
6.负责专项控制和专卖、专营商品的监管工作。
7.负责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的属区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对属企业投资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市级以上(含市级)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需要市级以上(含市级)平衡建设或者经营条件的项目、跨城区的项目以及涉及进口设备免税、国产设备抵税项目以外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8.健全法务援助体系,负责本区外资企业和内资重点企业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9.负责商业企业的服务管理;负责与商业相关的行业协会的培育、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商务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0.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促进全市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报本级政府及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11.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投诉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本区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和投资投诉服务工作情况,向本级政府提出促进招商、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工作。
12.负责拟定本区年度国内外招商计划,报本级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受本级政府委托,牵头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本区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的有关项目招商工作;负责归口办理和协调本区赴国(境)外举办招商引资活动的工作。
13.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本区组团参加国内外重大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本市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14.代表本级府,依据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法律、法规,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者投诉事项;对投资者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协调、监督,向下一级投诉机构或本级受诉单位交办、转办投诉事项并进行跟踪督办;根据本级政府的授权,在办理投诉工作中行使调查权、转办督查权、协调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
15.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参与建立和管理全区招商项目数据库,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采取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式招商引资。
1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信息网,开展网络招商,发布招商引资信息;负责本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本区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的综合分析,向本级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动态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
17.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区域合作、对口支援工作;
18.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负责本级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9.完成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行政单位一个,即秀峰区商务投资促进局,无下属事业单位。
2、人员构成情况
秀峰区商务投资促进局行政编制2人。2018年,在职5人,在编2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工作人员3人(其中借调1人)。
第二部分:商务投资促进局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XX(局、办)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商务投资促进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 40.74 万元。收入方面,本年收入 40.74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年初结转结余 0.92 万元;支出方面,本年支出 40.74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11.9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39.8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8.62 万元,占 71.87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11.2 万元,占 28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8.7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09 元万,占 59.4%,项目支出 11.67 万元,占 40.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项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7.64 万元,占 96.6 %;
外交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国防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公共安全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教育支出(类) 0.98 万元,占 3.4 %;
科学技术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节能环保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城乡社区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农林水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交通运输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金融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住房保障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其他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28.62 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 10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8.6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8.62 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7.64 万元,占 96.6 %;
外交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国防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公共安全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教育支出(类) 0.98 万元,占 3.4 %;
科学技术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节能环保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城乡社区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农林水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交通运输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金融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住房保障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其他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其中:基本支出 万元,占 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0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4.0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3.0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全年安排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主要为×××更新一般公务用车exp(CS05[14,2])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增加) 0 万元,下降(增长)0 %。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 万元。0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0。本部门(单位)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0 个、来宾 0 人次(不包括 陪同人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 0 万元,下降(增加)0 %。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九、关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占 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
十、关于 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