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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长海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10-10 12:39     来源:秀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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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桂林长海医院概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长海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长海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桂林长海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承担辖区居民的预防、基本保健和医疗
2. 区域内传染病和非传染性慢性病防控
3. 区域内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4. 强化区域内医疗救治体系,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性
共卫生事件
5.死因监测、精神病系统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国家基本服务项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院设有:门诊部、住院部,其中门诊部下设有:全科诊室、妇科、外科、中医科、防保科、放射科、化验室、药房、收费室等
 
部分:桂林长海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项详见2017部门决算报表
 
部分:桂林长海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50.81万元。
本年总收入比16年减少81.99万元,减少率为24.5%,主要原因是我院未正常开展业务,收入减少导致。
   (二)支出总计297.96万元。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87.11万元,,17年支出比16年减少了12.47万元,17年比16年减少率约为4.2%,主要是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经费、办公费、水电费、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支出减少主要原因,17年6月以后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及有在编人员辞职。
2.住房保障支出(类)10.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17年比16年增加4.15万元,增长率约59%,主要原因是17年增加聘用人员及提高缴纳基数。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桂林市长海医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是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经费、办公费、水电费、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支出16年比15年增加9.33万元,增长率约9.2%,主要原因是17年政府发放在16年在编人员奖励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7.6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17年比16年增加0.65万元,增长率约9.32%,主要原因是17年调整人员缴纳基数。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1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03.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经费、退休人员经费;17年比16年增加9.33万元,增长率约9.25%,主要原因是17年政府发放16年在编人员奖励工资。
2.公用经费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17年支出比16年减少了5.3万元,17年比16年减少率约为44.88%,主要原因是17年比16年差旅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16年减少0.13万元,减减少率100%,主要原因是17年财政预算经费中没有车辆支出费用。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外联及公卫深入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跟15年数值相同,无对比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此项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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