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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

2018-10-10 13:06     来源:秀峰区财政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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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审计局 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拟订全区审计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工作: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对区国有控股企业和区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七)接受区委组织部的委托,实施对全区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八)办理大要案审计查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经济案件。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审计局。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37.86万元,上年结余13.16万元,本年支出总计51.01 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0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37.8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5.86   万元,占 95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0 %;其他收入 2 万元,占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5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24  元万,占56%,项目支出 22.77万元,占4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项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69万元,占 99.3%; 

  外交支出(类)0万元,占 0 %; 

  国防支出(类) 0万元,占 0%; 

  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占 0 %; 

  教育支出(类)0.32 万元,占 0.7%; 

  科学技术支出(类)0万元,占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占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占0%; 

  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占 0 %; 

  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占 0 %; 

  农林水支出(类)0 万元,占 0 %; 

  交通运输支出(类)0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0万元,占 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万元,占0 %; 

  金融支出(类)0万元,占 0%;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万元,占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万元,占0%; 

  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占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万元,占 0%; 

  其他支出(类)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35.86 万元,支出 35.86 万元。与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6元,增加15 %。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5.8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8 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是上交存量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86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5.54 万元,占 99.3%; 

  外交支出(类)0万元,占 0%; 

  国防支出(类)0万元,占0%; 

  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占0%; 

  教育支出(类)0.32 万元,占0.7%; 

  科学技术支出(类) 0万元,占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占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占0%; 

  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占 0%; 

  农林水支出(类)0 万元,占 0%; 

  交通运输支出(类)0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0万元,占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0万元,占0%; 

  金融支出(类)0万元,占0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 0万元,占 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0万元,占0%; 

  住房保障支出(类) 0万元,占 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万元,占0%; 

  其他支出(类)0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61万元,支出决算为 3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 %。其中:基本支出 28.24万元,占 73%,项目支出 7.62 万元,占 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8.2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1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 公 出 国 出 境支出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 无 

  八、关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占0%,项目支出 0万元,占0 %。 

  九、关于 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秀峰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桂林市秀峰区审计局“三公经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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