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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

2018-10-10 14:07     来源:秀峰区财政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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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秀峰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秀峰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秀峰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秀峰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以及城市管理监察、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并不断完善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监察的规章制度、措施和实施办法。

2、编制辖区内城市市容综合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监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市民市容、环境卫生的城市管理意识。

4、主管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业务工作,对辖区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和督查。

5、负责“城乡清洁工程”相关工作的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辖区单位、门面实行“门前三包”、“庭院达标”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态。

7、负责对辖区城市临时占道经营、临时搭建(盖)及设置临时占道宣传咨询活动点、户外广告(含灯箱、招牌)、横幅、标语等的审批和管理。

8、委托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按照市容管理条例的要求,对辖区市容市貌进行管理和监察;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和构筑物,对逾期不进行改造或拆除的,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经市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强制拆除。

9、委托市容环境卫生监察人员负责对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察。

10、负责对辖区城市的公共厕所进行改造、改建、建设的勘察上报和日常管理。

11、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秀峰区城市管理局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实有人数5人,其中编制2人。

第二部分:秀峰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秀峰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总计4377.86。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5.48万元增长13.94%。主要原因是按照统一规定,调整人员绩效、社保缴费及市容市貌综合保障方面的支出。收入方面,本年收入4267.3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10.50万元;支出方面,本年支出3616.6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61.2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6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5.27万元,占81.44%;其他收入792.09元,18.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合计361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9万元,占0.92%,项目支出3583.27万元,占99.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项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1.53万元,占1.15%;

城乡社区支出3575.13万元98.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75.2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61.58万元增长186.34%。主要原因是按照统一规定,调整人员绩效、社保缴费及市容市貌综合保障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75.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9%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61.58万元,增长186.34%。主要原因是按照统一规定,调整人员绩效、社保缴费及市容市貌综合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75.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3475.27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75.27万元,支出决算为347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33.39万元,占1%,项目支出3441.88万元,占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41.53万元,支出决算为4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3433.74万元,支出决算为343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关于 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名词解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秀峰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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