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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社会保险事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

2018-10-10 15:13     来源:秀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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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社会保险事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社会保险事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城乡居保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业务经办等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1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属于社会保障。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社会保险事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社会保险事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支总计53.08。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6.78万元减少89.79%。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数据财政未安排城乡居保基金收支情况。收入方面,本年收入53.0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方面,本年支出53.08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合计5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8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项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59万元,占8.65%

教育支出0.93万元1.7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4万元77.5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8万元6.18%

住房保障支出3.14万元5.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08万元。与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6.78万元,减少89.79 %。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数据财政未安排城乡居保基金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6.78万元,减少89.79%。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数据财政未安排城乡居保基金收支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59,占8.65%

教育支出0.93万元1.7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4万元77.51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8万元6.18%

住房保障支出3.14万元5.9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08万元,支出决算为5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    53.08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本部门(单位)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 陪同人员)。

九、关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

十、关于 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名词解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秀峰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决算报表

       桂林市秀峰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三公经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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