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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统战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秀峰区委统战部属行政单位,隶属于中共秀峰区委员会。
统战部挂牌两个单位:工商业联合会、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负责联系民族、宗教事务。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联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工商联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数7人,在职在编人数5人。
第二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情请见附件。
第三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7.23万元。比2016年减少24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统一战线工作各项支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各项支出,对台、侨务工作各项支出,工商联扶贫济困专项支出,民主党派工作支出,工商联各项工作支出等;
1.财政拨款收入64.94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同比减少6.5%,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4.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11.2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77.23万元。比2016年减少24.4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统一战线工作各项支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各项支出,对台、侨务工作各项支出,工商联扶贫济困专项支出,民主党派工作支出,工商联各项工作支出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4.94万元,比上年减少16.86万元,同比减少20.61%,主要原因是统一战线工作各项支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各项支出,对台、侨务工作各项支出,工商联扶贫济困专项支出,民主党派工作支出,工商联各项工作支出等;
2.外交支出(类)0万元;
3.国防支出(类)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
5.教育支出(类)0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类)0万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
10.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0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类)0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万元;
16.金融支出(类)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万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万元;
21.其他支出(类)0万元;
2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23.年末结转和结余11.2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统战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87万元,比上年增加4.43万元,同比增加6.38%,其中:基本支出39.07万元,比上年减少2.06万元,同比减少5.01%,项目支出34.8万元,比上年增加6.49万元,同比增加22.9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4.94万元,比上年增加4.04万元,同比增加6.63%,主要原因是用于统一战线工作各项支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各项支出,对台、侨务工作各项支出,工商联扶贫济困专项支出,民主党派工作支出,工商联各项工作支出等;
2.外交支出(类)0万元;
3.国防支出(类)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
5.教育支出(类)0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类)0万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政策性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0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类)0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万元;
16.金融支出(类)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万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万元;
21.其他支出(类)0万元;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统战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
2.外交支出(类)0万元;
3.国防支出(类)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
5.教育支出(类)0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类)0万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
10.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0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类)0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万元;
16.金融支出(类)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万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万元;
21.其他支出(类)0万元;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7万元,比上年减少2.06万元,同比减少5.01%,其中:人员经费28.01万元,比上年减少8.25万元,同比减少22.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公用经费11.06万元,比上年增加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6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同比减少58.2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同比减少58.24%,减少原因:严格把控三公经费使用,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6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6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上年增加6.19万元,主要原因是统一战线工作各项支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各项支出,对台、侨务工作各项支出,工商联扶贫济困专项支出,民主党派工作支出,工商联各项工作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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