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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10-10 15:51     来源:秀峰区政府办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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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办理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负责区人民政府电文收发运转工作,包括收文、呈阅、转办、交办、督办等各项工作。

2、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负责起草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报的综合性材料。

4、负责政府公文核稿、印制、管理工作。

5、负责对应区长、副区长的秘书工作及政务活动安排,处理督办区领导签批的文电、信函、指示。

6、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记录和会议纪要等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7、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8、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9、负责应急办日常工作,履行全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职责。

10、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1、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12、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运行更新维护工作。

13、依法公开政府政务信息。

14、做好有关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区人民政府领导服务。

15、负责协调组织区政府的各种工作督查、办理落实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开展民情调查和督查调研。

(1)决策督查。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重大决定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2)民情调查。围绕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民情调查活动,并对所发现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3)专项查办。一是对区政府督查室交办的查办件以及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批示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查处意见;二是政府授权对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政府全体会议决定事项和重要现场办公会议、专业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三是政府授权对重要文件、规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

(4)负责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和督办工作。

16、完成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个挂牌机构: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XX(局、办)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县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3,382.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01.1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减-262.8万元(+表示增加,-表示减少,下同),增长(下降)-7.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299.26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24.45万元,增长(下降)-6.37%,主要原因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2.其他收入1.8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78.8万元,增长(下降)-97.71%,主要原因是年内只收党费和退款。

3.上年结转和结余80.9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40.45万元,增长(下降)99.99%,主要原因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大幅下降。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3,382.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08.62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62.8万元,增长(下降)-7.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16.1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6.11万元,增长(下降)1.05%,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8.3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347.31万元,增长(下降)-66.07%,主要原因是根据统一规定,用于区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36.0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32.64万元,增长(下降)10.75%,主要原因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保险。

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3.02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安排节能环保经费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278.0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36.31万元,增长(下降)15.02%,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2.年末结转和结余73.3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7.52万元,增长(下降)-9.3%,主要原因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大幅下降。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9.2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24.45万元,增长(下降)-0.06%。其中:基本支出1,450.92万元,项目支出1,848.34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404.02万元,支出决算为3,29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84万元,支出决算为2,50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1%。主要用于区机关和政府办公室为维持日常运转完成各项政府办公室工作任务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办公室及区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政府办公室专项办公费、政府全会及常务会议专项经费、政务公开、公文处理、应急管理、民族工作、招商引资、区机关网络建设维护、水电费、后勤管理、区机关聘任人员工资以及服务政府各职能部门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区宗教事务办公、宣传、维稳工作支出、区党校及办公等业务用房建设及装修费用结算支出及根据国家规定的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56.93万元,增长(下降)2.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7%。主要用于区机关离退休人员,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347.31万元,增长(下降)-66.0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40.02万元,支出决算为33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5%。主要用于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保险,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32.64万元,增长(下降)10.75%。

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没有安排节能环保经费预算,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3.02万元,增长(下降)-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主要用于区政府办公室在职在编人员及区机关、离退休人员、聘任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36.31万元,增长(下降)15.02%。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0.9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7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3%。主要用于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93.41万元,增长(下降)-6.38%。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44.82万元,增长(下降)126.01%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69万元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4万元。全年安排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入境飞机票、食宿、交通费及其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1.8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1.85万元,平均每辆1.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8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来访的机关团体人员。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38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7年增加(减少)44.82万元,增长(降低)126.01%。主要原因是:根据客观工作需要安排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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