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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10-10 16:08     来源: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     作者: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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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办事处及社保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能是:抓好街道、村、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街道、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街道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年协会、计生协会等群团工作,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司法、民政、计划生育、群众文化、体育、就业再就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各项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法建章立制,开展社区服务,建立健全便民服务措施。

机构设置情况

街道设有党政办公室、经贸办公室、街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武装综治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社保中心、司法所等工作部门。

二、部门决算主要构成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单位(含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员32名,区聘用人员34名。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852.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04.6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89.41万元,下降-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70.1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8.74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其他收入334.4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14.09万元,下降-25.44%,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拨款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148.3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84.06万元,下降-36.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852.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72.81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89.41万元,下降-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11.6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5.06万元,增长8.51%,主要原因是本街道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发放行政在编人员工资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5.5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44.74%,主要原因是司法所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减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5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万元,增长197.1%,主要原因是农家书屋管理员补贴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3.9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83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社保中心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社区的办公费及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人员的工资保险,村级劳保站经费,村委会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等支出减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09.6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8.43万元,下降-34.77%,主要原因是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街道、村、社区计生专干的工资保险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26.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民办实事改厨改厕经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62.5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52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环境整治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36.9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2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其他支出(类)0.7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委会新增办公设备。

2.年末结转和结余80.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41.02万元,下降-63.76%,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拨款减少。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9.4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0.09%。其中:基本支出1,135.71万元,项目支出233.71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65.9万元,支出决算为1,36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85.53万元,支出决算为86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32%。主要用于本街道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发放行政在编人员工资增加,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5.5万元,增长23.74%。

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7%。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减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44.7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农家书屋管理员补贴支出增加,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万元,增长197.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40.1万元,支出决算为26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8%。主要用于社保中心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社区的办公费及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人员的工资保险,村级劳保站经费,村委会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等支出减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0.84万元,下降-10.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6.2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7%。主要用于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街道、村、社区计生专干的工资保险减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7.75万元,下降-32.32%。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主要用于为民办实事改厨改厕经费增加,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6.2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8.9万元,支出决算为6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主要用于农村环境整治支出减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52万元,下降-14.4%。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98万元,支出决算为3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2万元,增长20.14%。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5.7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4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8%。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及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增加,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80.07万元,增长49.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5.76%。主要是办公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从项目经费使用调整到了基本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1.88万元,增长33.19% ,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7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5万元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12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 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2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接待上级、辖区单位、社区参加各类培训、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信访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本部门(单位)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个、来宾122人次(不包括 陪同人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4万元,降低-10.07%。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44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7年增加71.88万元,增长33.19%。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办公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从项目经费列支调整到了基本支出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进行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占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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