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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12-10 12:18     来源:秀峰区财政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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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综合协调指导。负责制定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年度财政工作预算和党员教育经费预算计划,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做好领导协调小组部署工作的督查落实,及时了解情况,加强综合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做好沟通协调、经费管理、资源整合等工作。

2、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负责指导平台和终端接收站点的建设,负责平台和终端接收站点的管理维护;负责质量监督和监控管理,保证硬件、软件是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行,加强与电信的业务沟通,为各级终端站点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3、教学资源开发。负责整合教学资源,沟通协调,完善相关专题片,做好教学资源的安全审查、质量把关、传输安排、效果评估、交流协作等工作。

4、教学组织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各村委利用终端站点开展教学培训和主题学习活动,抓好教学组织管理,落实站点管理人员的建设、培训和管理。

5、队伍建设。建立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职干部队伍、站点管理队伍、教学资源开发队伍、教学辅导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加强对骨干队伍的培训工作,分级负责、分层培训,不断提高骨干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6、开展宣传。负责加大远程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加深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对远程教育的认识和理解;负责在终端平台上宣传我区的经济、建设、发展情况,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将相关务工、教育、民政等资讯及时发布,切实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实惠。

7、加强调查研究。对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办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33.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8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4万元,增长7.4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82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7.45万元,增长7.45%,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整社保、公积金,以及开展培训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33.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82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4万元,增长7.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4.52%,主要原因是规范了单位人员经费支出;

教育支出(类)1.1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开展教育培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0%;

卫生健康支出(类)2.5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48%;

住房保障支出(类)2.6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0.45%,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整公积金。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8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4万元,增长7.45%。其中:基本支出27.55万元,项目支出6.26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33.8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31万元,调整预算为25.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4.52%;

教育支出(类)1.16万元,调整预算为1.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6万元,增长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7万元,调整预算为2.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0%;

卫生健康支出(类)2.55万元,调整预算为2.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48%;

住房保障支出(类)2.62万元,调整预算为2.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0.45%;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2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8%。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5%。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02万元,减少0.7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7万元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39.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万元,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社保金缴纳延迟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月31日,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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