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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

2020-12-10 14:30     来源:秀峰区财政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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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桂林市机构编制部门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章、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含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各人民团体机关,下同)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拟定区直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指导、协调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4、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方案;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各部门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与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能。

5、审核区人大、区政协和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方案。

6、负责城区一级党政群各部门以及街道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调整;审核区委、区政府工作机构的调整;分配下达区、街道各级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下达全区各级各类专项编制总额。

7、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或批准城区一级党政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职能界定。

8、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控编进人制度的建立健全及组织实施工作。

9、对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报告区编委及区委、区政府。

10、承担区委和区委机构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即:中共桂林市秀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5.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13.73万元,下降72.6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16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13.73万元,下降72.68%,主要原因是减少编制工作费用开支。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5.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6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13.73万元,下降72.6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支出费用、中文域名系统续费费用、编制工作费用,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13.73万元下降72.68%;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13.73万元,下降72.68%。其中:基本支出3.04万元,项目支出2.13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5.16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16万元,调整预算为5.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13.73万元下降72.68%;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4.55 %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13.71万元,下降85.96%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6.50 %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般性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35.16%。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8万元,比2018年增加0.21万元,增长35.16%。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月31日,公务用车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编办决算公开)桂林市秀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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