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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11-29 15:00     来源: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秀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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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

2、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推荐审核工作;指导各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

4、负责管理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工作。

5、综合管理社会保险工作。贯彻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管理。

6、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

7、负责组织机关工勤、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政策、标准的实施。负责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晋升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到龄工作人员退休的审核、审批工作。

8、督促区机关目标岗位责任制的开展和落实工作。

9、综合管理人才、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人才、人事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管理事业单位的职工档案;抓好人才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转移就业工作。

10、指导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对各街道办、区直各部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政务信息、统计工作。

12、负责城区内机关工勤、事业单位之间人员平行与顺向流动、职位调整的审批;在上级人事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负责计划内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13、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14、依法行使县级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服务职能,负责辖区内涉及劳动就业与培训、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障等工作。

15、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6、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秀峰区人社局行政单位1个。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28.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18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1.95万元,下降39.0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69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5.53万元,下降39.09%,。

2.其他收入1.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34.72%。

3.上年结转和结余8.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5.63万元,下降38.75%,主要原因是。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28.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9.4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1.95万元,下降39.02%。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1.2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8.26万元,增长34.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00.6万元,下降67.98%。

年末结转和结余8.6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0.27万元,下降2.98%。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6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5.53万元,下降39.09%。其中:基本支出29.78万元,项目支出87.9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9%。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综述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3.2万元,支出决算为6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2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5.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31万元,增长44.34% 。

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劳资人员培训、人社系统社保工作业务培训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3万元,支出决算为4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1%。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06万元、就业补助支出43.3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300.02%。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79%。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5.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31万元,增长44.34% 。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5%,比上年增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同级业务部门交流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5%, 比上年增0.25万元,原因是上级、同级业务部门交流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31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11.9%。比2019年增加2.31万元,增长44.3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0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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