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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掌握舆论导向;围绕各个时期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策划、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宣传工作计划;会同、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各项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本区各单位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2、研究提出我区对外宣传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负责协调、指导、组织全区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对外宣传业务培训、对外宣传品制作;做好上级交办的外地媒体记者采访接待工作;负责本区网络新闻宣传的监督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理论学习和理论教育工作,抓好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制定理论教育计划,组织编写有关理论学习辅导材料;负责全区理论教育的组织和管理。
4、贯彻区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提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并负责和指导全区精神文明建设,部署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并抓好指导、协调、考核工作。
5、负责全区新闻和出版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
6、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组织开展对全区宣传思想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全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指导文化系统的改革。
7、负责全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建设,抓好理论骨干、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通讯员骨干队伍的培训。
8、负责全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
9、负责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委宣传部内设区文明办、区社科联、区网信办、区创城办、区融媒体中心。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58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0.42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70.28万元,增长86.9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48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06.76万元,增长88.84%,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宣传广告费用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35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6.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开展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专项工作。
3.其他收入74.5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0.57万元,增长69.45%,主要原因是开展宣传事务增加。
4.上年结转和结余10.6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3.39万元,下降68.6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开展宣传活动费用增加。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58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74.46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70.28万元,增长86.96%。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13.6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证宣传部各项活动经费支出、全区党员干部学习经费支出、区机关订书报经费支出、板报横幅制作经费支出、重大节庆环境布置经费支出、社科联工作经费支出、创城工作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3.98万元,增长71.41%,主要原因是创城宣传力度较往年大增,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支出大增。
教育支出(类)0.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活动,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65.98%,主要是疫情原因,减少聚集,活动场次减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6.3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发展,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6.3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场次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4.3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健康检查活动,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33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物价上涨。
2.年末结转和结余6.6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04万元,下降37.85%,主要原因是创城力度加大、用于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支出大增。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4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06.76万元,增长88.84%。其中:基本支出67.71万元,项目支出371.78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9.48万元,支出决算为43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综述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3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宣传部内部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保证宣传部各项活动经费支出:全区党员干部学习经费支出、区机关订书报经费支出、板报横幅制作经费支出、重大节庆环境布置经费支出、社科联工作经费支出、创城工作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内部工作人员开展进修以及培训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3万元,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7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2.6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2.9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培训、印刷的费用支出减少。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6.3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35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56.35万元,支出决算为5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6.35万元,支出决算为5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开展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资助国产影片放映、资助影院建设。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1.54万元,原因是疫情暴发,公务接待场次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次,人次322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44 万元,降低3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原则,比2019年增加3.59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0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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