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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11-29 14:25     来源: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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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成立于1997年11月,辖区东临漓江,南濒榕湖、杉湖,西至桂湖,北依凤北路。总面积3.1平方公里,人口2.02万余人,下辖榕湖、百梓、解西、乐群、解东、东华、中心广场7个社区,是桂林市商贸、餐饮、旅游文化、休闲娱乐的中心。街道设有党政办公室、综治办公室、经贸办公室、司法所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财务室、劳动监察办公室、社保中心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市容市场办公室、环卫办公室、卫健办公室、妇联等部门。

工作职责:秀峰街道办事处为秀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

二、管理街道经济。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检查、督促经济组织开展工作,管理街道财务审计。

三、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市容管理、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六、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

七、开展拥军优属、社会救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开展社区公共管理服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发展社区公益事业。

八、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兵员征集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九、参与城市建设、旧区改造、旧房拆迁和住宅小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洪和抢险救灾工作、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十一、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和居委会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

2、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282.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7.1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09.19万元,增长65.8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08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36.43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21.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71.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35.1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55万元,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其他收入35.0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了3.5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75.1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5.73万元,下降53.3%,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支出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282.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21.72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09.19万元,增长65.87%。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84.66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开支,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7.81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0.5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市县社区矫正经费开支,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1,151.16%,主要原因是司法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5.1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工资及各类人员保险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1.77万元,增长23.66%,主要原因是社区工作者工资增加及保险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82.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防范新冠疫情工作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7.15万元,增长81.61%,主要原因是防范新冠疫情工作开支。

城乡社区支出(类)0.66万元:主要用于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支,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66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0.36万元: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开支,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3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2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开支,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3.9万元,增长157.98%,主要原因是2020年缴纳2019年8-12月职工公积金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背街小巷的改造。

2.年末结转和结余60.5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8.92万元,下降39.14%,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未完成项目继续开展实施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0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36.43万元,增长23.5%。其中:基本支出682.08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7.08万元,支出决算为71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综述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5.41万元,支出决算为24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事处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54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司法市县社区矫正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7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放社区工作者及劳动保障专干工资及机关养老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4.35万元,支出决算为7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放社区计生专干的工资及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66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辖区内预防一氧化碳中毒。

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7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的缴纳。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2.0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5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资本性支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5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5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辖区内背街小巷的改造。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比2019年增加120.72万元,增长633.17%。主要原因是:2020年把部分项目开支的经费调整到了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9.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97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0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6.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7.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

无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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