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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办理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负责区人民政府电文收发运转工作,包括收文、呈阅、转办、交办、督办等各项工作。
2、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负责起草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报的综合性材料。
4、负责政府公文核稿、印制、管理工作。
5、负责对应区长、副区长的秘书工作及政务活动安排,处理督办区领导签批的文电、信函、指示。
6、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记录和会议纪要等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7、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8、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9、负责应急办日常工作,履行全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职责。
10、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1、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12、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运行更新维护工作。
13、依法公开政府政务信息。
14、做好有关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区人民政府领导服务。
15、负责协调组织区政府的各种工作督查、办理落实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开展民情调查和督查调研。
(1)决策督查。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重大决定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2)民情调查。围绕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民情调查活动,并对所发现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3)专项查办。一是对区政府督查室交办的查办件以及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批示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查处意见;二是政府授权对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政府全体会议决定事项和重要现场办公会议、专业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三是政府授权对重要文件、规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
(4)负责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和督办工作。
16、完成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个挂牌机构: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4,489.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17.8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90.74万元,增长9.5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88.64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74.37万元,增长9.33%。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3.9万元,增长0%。
3.其他收入15.3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77万元,增长32.64%。
4.上年结转和结余72.0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1.77%。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4,489.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38.1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90.74万元,增长9.53%。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931.7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89.63万元,增长-2.9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10.3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0.95万元,增长22.22%。
卫生健康支出(类)424.6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0.13万元,增长35.01%。
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34万元,增长-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451.9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71.5万元,增长150.44%。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3.9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51.7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0.33万元,增长-28.2%。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8.6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74.37万元,增长9.33%。其中:基本支出1,610.79万元,项目支出2,777.85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46万元,支出决算为4,38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6%。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综述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40.2万元,支出决算为2,89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6%。
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6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8%。
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9%。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0.7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39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7%。
商品和服务支出3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3.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9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8%,比上年减少95.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5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本年部门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8%,比上年减少5.5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4次,人次30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2019年增加-57.63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0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5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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