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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乐群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乐群小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乐群小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乐群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制定德育计划,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开设课程,贯彻课改精神,遵循教学规律,推进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3.领导和组织教育科研活动,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4.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安全教育以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组织课外科技、文体等兴趣小组和社会实践活动。
5.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建设和维护校园环境,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6.规范资料管理,组织档案建设。
7.领导和组织制定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为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下属二层机构,属于公益1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学校校长室属于决策层,校长室下面设教导处、科研处、办公室、德育处、总务处组成执行机构,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
2.学校设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教学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3.学校实行干部聘任制:
学校中层干部的任期三年为一届,校长根据干部的考核情况,与党支部商议后决定新一届的任免,并报秀峰区教育局备案。
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每年考核后由校长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新一年的任免。
第二部分:桂林市乐群小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乐群小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194.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4.79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16.39万元,增长(下降)22.1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4.79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38.29万元,增长(下降)25.18%,主要原因是发放奖励绩效、调高了教师各项保险基数
8.上年结转和结余9.5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1.9万元,增长(下降)-69.58%,主要原因是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194.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84.79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16.39万元,增长(下降)22.13%。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32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支出放在教育支出里。
教育支出(类)929.07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工资、保险以及日常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121.12万元,增长(下降)14.99%,主要原因是发放绩效、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5.32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养老保险,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14.77万元,增长(下降)-14.76%,主要原因是有教师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68.18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医疗保险,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8.14万元,增长(下降)13.55%,主要原因是提高教师医保的缴费基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102.21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公积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102.21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提高教师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3.年末结转和结余9.5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7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38.29万元,增长(下降)25.18%。其中:基本支出1,157.92万元,项目支出26.87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3.4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8%。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综述如下:
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07.18万元,支出决算为92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8%。主要用于教师工资、保险、公积金以及日常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2.33万元,支出决算为8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6%。主要用于教师养老保险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9.68万元,支出决算为6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6%。主要用于教师医疗保险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3%。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7.9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5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
(五)其他资本性支出2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无支出也需注明“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0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无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由教育局统一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桂林市乐群小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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