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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为秀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二层机构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6名。
第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3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21.41万元,增长113.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增加,二是2021年中心工作全面铺开,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0.3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40.33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0.3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1.41万元,增长113.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增加,二是2021年中心工作全面铺开,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3万元,占100%,与2020年相比增加21.41万元,增长113.1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0.3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1.41万元,增长(下降)113.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增加,二是2021年中心工作全面铺开,其中:基本支出38.6万元,占95.71%;项目支出1.73万元,占4.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40.3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21.41万元,增长113.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增加,二是2021年中心工作全面铺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33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1.41万元,增长113.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增加,二是2021年中心工作全面铺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91万元,占98.95%;卫生健康支出(类)0.29万元,占0.72%;住房保障支出(类)0.13万元,占0.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62万元,支出决算4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部门厉行节约。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5万元,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预算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4.32万元,支出决算为3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预算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61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5.71%,与2020年相比增加19.68万元,增长104.02%,其中:人员经费36.39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4.29%,与2020年相比,增加17.91万元,增长96.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2.21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5.71%,与2020年相比,增长1.77万元,增长401.4%,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委托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培训费开支1.16万元,培训人数86 人,用于开展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培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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