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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
2、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推荐审核工作;指导各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
4、负责管理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工作。
5、综合管理社会保险工作。贯彻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管理。
6、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
7、负责组织机关工勤、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政策、标准的实施。负责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晋升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到龄工作人员退休的审核、审批工作。
8、督促区机关目标岗位责任制的开展和落实工作。
9、综合管理人才、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人才、人事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管理事业单位的职工档案;抓好人才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转移就业工作。
10、指导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对各街道办、区直各部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政务信息、统计工作。
12、负责城区内机关工勤、事业单位之间人员平行与顺向流动、职位调整的审批;在上级人事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负责计划内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13、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14、依法行使县级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服务职能,负责辖区内涉及劳动就业与培训、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障等工作。
15、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6、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秀峰区人社局行政单位1个。
第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25.2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797.17万元,增长率622.41%(百分比是以元为金额单位的计算结果,可能存在尾数误差,但并不影响结果分析,下同),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和就业补助资金收支,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63万元,本年收入916.6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916.56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6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16.62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797.44万元,增长率669.09%,主要原因新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和就业补助资金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5.2万元,占99.85%,与2020年相比增加797.52万元,增长率677.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相比持平;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相比持平;其他收入1.42万元,占0.15%,与2020年相比减少0.08万元,下降率5.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16.5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797.12万元,增长率667.34%,主要原因新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和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9.22万元,占11.92%;项目支出807.34万元,占88.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915.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797.52万元,增长率677.66%,主要原因:新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和就业补助资金收支,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15.2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99.85%,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797.52万元,增长率677.66%,主要原因新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和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1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38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14.83万元,占99.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9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上级拨付就业补助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09.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93%,与2020年相比增加79.43万元,增长率266.69%,其中:人员经费95.39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7.34%,与2020年相比,增加73.12万元,增长率32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13.83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2.66%,与2020年相比,增长6.31万元,增长率83.95%,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44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0年度决算数0.33万元相比,增加0.11万元,增长率34.22%,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44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0年度决算数数0.33万元相比,增加0.11万元,增长率34.22%。主要原因是上级、同级业务部门交流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44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个、来宾46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车辆划拨,车辆维修、油费、保险及行驶安全奖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持平。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0万元中,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3万元,与2020年7.52万元相比,增加6.31万元,增长率83.9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会议费开支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六)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