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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09-20 15:20     来源:秀峰区总工会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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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工运方针,组织和指导辖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组织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和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及监督保证机制。

(四)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比武、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等活动,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承担全国、全区、全市劳动模范和全国、全区、全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工作,负责广西及桂林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广西工匠获得者的推荐工作。

(五)协助区党委、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和有关企业党委管理各基层工会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辖区基层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指导辖区工会组织建设,推动街道、村(社区)、非公企业、新建企业、两新组织等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研究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化建设,推动网上工会工作。研究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负责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络化管理、平安创建。

(七)负责辖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对工会举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委、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工会机构设置单位1个,在职在编2人(其中工会主席1人,工会副主席1人(正科长级)市总工会聘用工会专干2人,区政府聘用工会专干1人,部门聘用工会专干4人。


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秀峰区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3.6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45.72万元,增长95.3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预算单位工会经费增加,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93.6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93.69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93.6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5.72万元,增长95.33%,主要原因财政拨付预算单位工会经费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69万元,占100%,与2020年相比增加45.72万元,增长95.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93.6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5.72万元,增长95.33%,主要原因财政拨付预算单位工会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2.25万元,占23.75%;项目支出71.44万元,占76.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93.6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45.72万元,增长95.33%,主要原因:财政拨付预算单位工会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单位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3.69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5.72万元,增长95.33%,主要原因财政拨付预算单位工会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单位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3.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5.79万元,占48.88%;公共安全支出(类)13.94万元,占14.88%;教育支出(类)28.61万元,占30.54%;卫生健康支出(类)1.41万元,占1.5%;城乡社区支出(类)3.93万元,占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单位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86万元,支出决算9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财政拨付预算单位工会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93万元,支出决算为9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未批准,年中追加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93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2.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75%,与2020年相比增加0.31万元,增长1.42%,其中:人员经费19.7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8.54%,与2020年相比,增加0.03万元,增长0.1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2.55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1.46%,与2020年相比,增长0.29万元,增长12.7%,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保持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万元,与2020年2.26万元相比,增加0.2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周转困难暂未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会议费开支0万元;培训费开支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秀峰区总工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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