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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09-20 18:10     来源: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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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规划、部署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和协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等公民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各种创建活动,推荐、宣传先进典型。

(二)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职在编人员1名。


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0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3.43万元,下降29.95%(百分比是以元为金额单位的计算结果,可能存在尾数误差,但并不影响结果分析,下同),主要原因是节减开支,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69万元,本年收入7.3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7.34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6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34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43万元,下降31.88%,主要原因节减开支,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万元,占100%,与2020年相比减少2.93万元,下降28.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相比持平;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34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43万元,下降31.88%,主要原因节减开支,其中:基本支出7.3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7.3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减少2.93万元,下降28.56%,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二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4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93万元,下降28.56%,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4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4万元,支出决算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34万元,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与2020年相比减少1.6万元,下降17.88%,其中:人员经费7.34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00%,与2020年相比,减少0.24万元,下降3.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桂林市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本级)2021年没有“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桂林市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本级)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预决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桂林市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本级)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会议费开支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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