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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根据本区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形势和任务,拟定本区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贸形势,负责招商引资,完成投资促进任务;做好参加国内外招商活动的联络协调和宣传推介工作;承担“走出去”战略在本区的具体实施。
(三)研究分析全区商贸市场分布及发展趋势,指导本区的商品流通工作;负责商业街、社区配套网点的规划及规划实施工作;负责本区大型商贸设施相关报批手续的申报及其建设协调工作;指导本区商贸业态培育、改造,收集发布本区商贸领域的招商信息,帮助投资者选择最佳投资方式,负责和管理本区商贸设施的招商工作。
(四)研究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及商务促进方式,培育及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现代流通方式;参与本区商业中心、产业群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
(五)建立和发展与国外有关政府经济部门的合作,负责本区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协作及归口管理本区的外事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在境内外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
(六)负责本区外资企业和内资重点企业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商业企业的服务管理;负责与商业相关的行业协会的培育、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商务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促进全市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报本级政府及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九)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投诉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本区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和投资投诉服务工作情况,向本级政府提出促进招商、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工作。
(十)负责拟定本区年度国内外招商计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受本级政府委托,牵头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本区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的有关项目招商工作;负责归口办理和协调本区赴国(境)外举办招商引资活动的工作。
(十一)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本区组团参加国内外重大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本市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十二)代表本级人民政府,依据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法律、法规,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者投诉事项;对投资者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协调、监督,向下一级投诉机构或本级受诉单位交办、转办投诉事项并进行跟踪督办;根据本级政府的授权,在办理投诉工作中行使调查权、转办督查权、协调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
(十三)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参与建立和管理全区招商项目数据库,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采取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式招商引资。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招商信息,开展网络招商;负责本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本区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的综合分析,向本级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动态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
(十五)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区域合作、对口支援工作。
(十六)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负责本级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人员情况:现有行政编制2人。2022年,在职5人,在编2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工作人员3人。
(2)机构部门:行政机关单位,即秀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无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秀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2.7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340.55万元,下降-86.58%,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2.7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52.72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2.77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40.55万元,下降-86.58%,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2万元,占81.33%,与2020年相比减少350.4万元,下降-89.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9.85万元,占18.67%,与2020年相比增加9.85万元,2020年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2.72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40.6万元,下降-86.6%,其中:基本支出19.05万元,占36.13%;项目支出33.67万元,占63.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42.9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减少350.4万元,下降-89.09%,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二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92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81.41%,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74.4万元,下降-80.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1.85万元,占97.5%;教育支出(类)1.07万元,占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三是预算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三是预算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三是预算调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三是预算调整。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三是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9.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4.38%,与2020年相比增加1.88万元,增长10.96%,其中:人员经费14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73.49%,与2020年相比,增加0.11万元,增长0.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5.05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26.51%,与2020年相比,增长1.77万元,增长54.09%,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0年度决算数2.83万元相比,减少2.17万元,下降-76.8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0年相比,增长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0年度决算数数2.83万元相比,减少2.17万元,下降-76.86%。主要原因是主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65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5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65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减少17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0万元中,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万元,与2020年3.28万元相比,增加1.77万元,增长54.09%。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周转困难暂未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培训费开支1.07万元,培训人数105人,用于开展限上企业入库培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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