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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发展繁荣全区文化艺术事业;
(二)负责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全区文艺团体和文艺协会;
(三)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推进文艺创新,发展文化产业,发现、培养、扶持文艺人才;
(四)开展文艺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秀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群众团体机关,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目前在职2人。
第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秀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1.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1.9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万元,占95.8%;其他收入0.5万元,占4.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万元,占47.87%;项目支出6.2万元,占52.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1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二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4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9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26万元,占46.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6.14万元,占53.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1.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9.97%,其中:人员经费5.22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1.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0.48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44%,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保持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会议费开支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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