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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2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2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桂林市秀峰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是隶属于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的事业单位,目前同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合署办公。我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项目所涉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出具核对书面报告;管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展居民经济状况数据挖掘工作,为区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审批工作,政府决策公共政策提供客观支持;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秀峰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第二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秀峰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秀峰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4.8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9.32万元,下降17.21%(百分比是以元为金额单位的计算结果,可能存在尾数误差,但并不影响结果分析,下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项目支出,节省开支。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4.8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44.84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2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合计44.84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9.32万元,下降17.2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项目支出,节省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4万元,占100%,与2021年相比减少9.32万元,下降17.2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
三、2022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合计44.84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9.32万元,下降17.2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项目支出,节省开支。其中:基本支出43.07万元,占96.04%;项目支出1.77万元,占3.96%。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44.8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减少9.32万元,下降17.2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项目支出,节省开支。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84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9.32万元,下降17.2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项目支出,节省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6.89万元,占82.27%;卫生健康支出(类)3.58万元,占7.99%;住房保障支出(类)4.37万元,占9.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5万元,支出决算4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9%,决算数小于决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项目支出,节省开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6万元,支出决算为3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项目支出,节省开支,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预算调整,追加预算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8万元,支出决算为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预算调整,追加预算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7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预算调整,追加预算资金。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3.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04%,与2021年相比减少7.43万元,下降14.71%,其中:人员经费42.73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9.21%,与2021年相比,减少6.17万元,下降12.6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0.34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0.79%,与2021年相比,减少1.25万元,下降78.69%,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1年相比,增长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1年度决算数数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车辆划拨,车辆维修、油费、保险及行驶安全奖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0万元,增长0%。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0万元中,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良好。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会议费开支0万元,培训费开支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