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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组织部(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3-09-26 19:05     来源:秀峰区委员会组织部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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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组织部(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组织部(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组织部(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2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2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组织部(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拟订全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综合规划以及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重要政策和制度。

2.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秀峰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档案、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区年轻干部队伍和选调生队伍建设工作,宏观指导全区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3.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贯彻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对领导干部和选人用人工作以及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调查审理干部有关问题。

4.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区重点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队伍、教材课程建设等工作。

5.负责全区党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党内生活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各党(总)支部的换届选举进行指导督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

6.负责全区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负责党员、干部的统计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协调落实区党政领导联系关护优秀人才制度,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负责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指导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和做好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10.负责落实上级党委有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要求,牵头抓好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总结、宣传两新组织先进典型经验。

11.统一管理秀峰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区委老干部局。

12.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区委组织部)是区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加挂中共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中共桂林市秀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桂林市秀峰区公务员局牌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组织部(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组织部(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组织部(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51.0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02.73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支付以前年度欠款,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34万元,本年收入447.6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398.33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2.7万元。

二、2022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47.69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19.39万元,增长36.37%,主要原因业务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75万元,占99.79%,与2021年相比增加118.55万元,增长36.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0.95万元,占0.21%,与2021年相比增加0.84万元,增长762%。

三、2022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98.33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53.36万元,增长15.47%,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支付以前年度欠款,其中:基本支出222.93万元,占55.97%;项目支出175.4万元,占44.03%。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446.7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118.55万元,增长36.12%,主要原因:业务增加,支付以前年度欠款。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4.99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99.16%,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66.8万元,增长20.35%,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支付以前年度欠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4.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4.2万元,占94.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46万元,占2.14%;卫生健康支出(类)6.61万元,占1.67%;住房保障支出(类)5.72万元,占1.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2.85万元,支出决算39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支付以前年度欠款。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22.9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6.44%,与2021年相比增加68.72万元,增长44.56%,其中:人员经费215.14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6.51%,与2021年相比,增加73.78万元,增长52.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7.78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49%,与2021年相比,减少5.06万元,下降39.4%,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78.85%,与2021年度决算数0.74万元相比,增加0.49万元,增长66.7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1年相比,增长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事务。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7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与2021年度决算数数0.74万元相比,增加0.49万元,增长66.7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比起2021年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划拨,相应指标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4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4个、来宾144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部门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车辆划拨,车辆维修、油费、保险及行驶安全奖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降低21.15%,与2021年12.85万元相比,减少5.65万元,下降44.0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8.29%。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收支,未开展绩效自评。

共组织对“基层组织三级联创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3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人才队伍建设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48分,“全区党员培训班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7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奖励发放及时率不够高,二是培训及时率不够高,原因是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执行,统筹用好支付额度。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会议费开支0.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大会;培训费开支5.35万元,培训人数200人,用于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培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暨发展村集体经济培训、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新报到组织员培训、两新党工委组织喜迎二十大合作联盟成立暨党员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