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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规定,接受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委托,管理本辖区市容市貌、市容环境及工商、民政部门部分行政执法管理,并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秀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事业编制39人。现有在职人员233人,其中:在编人员23人,聘用人员195人,劳务派遣15人;
第二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桂林市秀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85.9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81.25万元,增加了7.86%。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118.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81万元,本年收入2484.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2484.2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1万元。
二、2023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合计2484.1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81.41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社保、医保基数比往年提高,有项专项资金的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3.61万元,占99.98%,与2022年相比增加181.15万元,增长7.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与2022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2022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2022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0.49万元,占0.01%,与2022年相比增加0.25万元,增长104.17%。
三、2023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支出合计2484.2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81.35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是社保、医保基数比往年提高,有项专项资金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217.79万元,占89.27%;项目支出266.41万元,占10.73%。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2484.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181.41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社保、医保、公积金基数比往年提高,有专项资金的支出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64.93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95.22%,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62.47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社保、医保、公积金基数比往年提高,有专项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64.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7.47万元,占2.85%;卫生健康支出(类)37.90万元,占1.6%;城乡社区支出(类)2222万元,占93.96%;住房保障支出(类)37.56万元,占1.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33.36万元,支出决算236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城乡社区城管执法支出较多。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9.62万元,支出决算为6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三是预算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5%,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6.11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2187.74万元,支出决算为234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结算较多。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4.81万元,支出决算为3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217.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3.78%,与2022年相比增加183.81万元,增长9.04%,其中:人员经费2203.18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9.34%,与2022年相比,增加169.2万元,增长1.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14.61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0.66%,与2022年相比,增长-7.79万元,增长-34.78%,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2年相比,增长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2年相比,增长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9万元,增长-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车辆划拨,车辆维修、油费、保险及行驶安全奖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计为118.6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18.67万元。裕2022年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专项资金拨款城市建设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7万元,增长-18.28%,与2022年22.4万元相比,增加-7.79万元,增长-34.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18%。
共组织对“秀峰城管工作经费、秀峰城管拆违经费、秀峰城管拖车费、秀峰城管租车费、漓江执法综合经费、”等 10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64.53 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一般,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秀峰城管工作经费、秀峰城管拆违经费、秀峰城管拖车费项目等10个自评得分为81.97分、69.56分、84.7分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进度问题;二是工作方法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二是激励工作积极性。各项目自评得分在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和培训费的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