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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09-30 16:30     来源: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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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为区委领导同志和重要会议起草讲话稿、工作报告、综合汇报材料等文稿。

(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各项决策在全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区委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落实。

(三)负责区委日常来往公文的接收和处理,承担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制、分发、清退、立卷、归档工作。

(四)负责对有关部门或单位向区委的请示报告件提出拟办意见,并根据区委、区委领导的批示,进行答复和协调处理。

(五)围绕区委的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动态,为区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在全区的实施,督促检查指导全区的保密工作。

(七)承担区党政机要密码通讯任务,负责区机关核心机密文电的接收、传阅、存档、清退和销毁工作。

(八)负责区委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区委常委会议、常委办公会议的会务、记录、纪要、督办、反馈工作,负责区委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九)负责本机关和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查阅和管理。

(十)负责监督、指导辖区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开展档案法规宣传;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对馆藏档案进行安全保护、抢救、编研;按规定向社会各界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对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等。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委办公室及内设机构:信息室、政策法规室。


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1.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24.5万元,上涨13.5%(百分比是以元为金额单位的计算结果,可能存在尾数误差,但并不影响结果分析,下同)。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7万元。

二、2023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收入合计181.4万元,与2022年156.9万元相比增加24.5万元,上涨13.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7万元,与2022年156.79万元相比减少19.09万元,下降12.2%;城乡社区支出43.7万元,2022年没有此项支出。

三、2023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支出合计181.4万元,与2022年156.9万元相比增加24.5万元,上涨13.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7万元,占75.9%,与2022年156.9万元相比减少19.2万元,下降12.2%;城乡社区支出43.7万元,占24.1%,与2022年相比增加59.37万元,上涨64.7%。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181.4万元,与2022年度156.79万元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24.5万元,上涨13.5%,主要原因是人员进行调整,相应计算公式变更,相应经费有所增加。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7.7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100%,与2022年度156.8万元相比减少19.1万元,减少12.2%,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削减了办公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7.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5.5万元,支出决算1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决算数小于决算数的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削减了办公开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9.49万元,支出决算为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三是预算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4.58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决算数小于决算数的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削减了办公开支。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8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9.4%,与2022年124.57万元相比减少34.87万元,下降28.7%,其中:人员经费85.3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5.1%,与2022年121.34万元相比,减少36.04万元,下降29.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4.4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9%,与2022年的3.23万元相比,减少1.17万元,下降36.2%,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43.7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决算数均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1.73万元相比,减少1.73万元,下降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决算数均为0万元,与2022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1.73万元相比,减少1.7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决算数均为0万元,与2022年一致。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