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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榕湖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09-30 16:05     来源:桂林市榕湖小学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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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桂林市榕湖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榕湖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榕湖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3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桂林市榕湖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制定德育计划,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开设课程,贯彻课改精神,遵循教学规律,推进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3.领导和组织教育科研活动,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4.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安全教育以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组织课外科技、文体等兴趣小组和社会实践活动。

5.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建设和维护校园环境,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6.规范资料管理,组织档案建设。

7.领导和组织制定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榕湖小学属二级单位,事业单位1个,事业编制(含控制数)143人,实有人数184人。

1.学校校长室属于决策层,校长室下面设教导处、科研处、政教处、总务处组成执行机构,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

2.学校设教研组、备课组、教学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3.学校实行干部聘任制:

学校中层干部的任期三年为一届,校长根据干部的考核情况,与党支部商议后决定新一届的任免,并报秀峰区教育局备案。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每年考核后由校长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新一年的任免。



第二部分 桂林市榕湖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桂林市榕湖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榕湖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02.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2222.68万元,下降38.69%(百分比是以元为金额单位的计算结果,可能存在尾数误差,但并不影响结果分析,下同),主要原因是琴潭分校独立改名为中隐小学,其中:本年收入2702.1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2702.15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3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收入合计2702.15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收、支总计均减少2222.68万元,下降38.69%,主要原因琴潭分校独立改名为中隐小学,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2.15万元,占100%,与2022年相比减少2222.68万元,下降38.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与2022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2023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收入合计2702.15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收、支总计均减少2222.68万元,下降38.69%,主要原因琴潭分校独立改名为中隐小学,其中:基本支出2018.05万元,占74.68%;项目支出684.1万元,占25.31%。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2702.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减少)2222.68万元,下降38.69%,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二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02.15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减少)2222.68万元,下降38.69%,主要原因主要原因琴潭分校独立改名为中隐小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02.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61万元,占0.04%;教育支出(类)2124.71万元,占78.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7.78万元,占10.65%;卫生健康支出(类)102.02万元,占3.78%;住房保障支出(类)177.01万元,占6.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02.15万元,支出决算270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学前教育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124.71万元,支出决算为212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7.78万元,支出决算为28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2.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7.01万元,支出决算为17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018.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4.68%,与2022年相比减少1709.5万元,下降45.86%,其中:人员经费1891.59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3.73%,与2022年相比,减少1783.56万元,下降48.5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25.48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0.13%,与2022年相比,减少26.91万元,下降48.63%,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此项收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无此项收支。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收支。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由教育局统一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