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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秀峰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18 16:55     来源: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秀峰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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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秀峰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秀峰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秀峰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秀峰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对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桂林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反馈。

2.负责对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和反馈。

3.负责对区委、区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决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基层和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网络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的督查调研和反馈。

4.负责涉及区委、区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

5.负责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6.承办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负责自治区、桂林市对我区绩效考评的有关工作。

8.负责对区本级各单位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9.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修订和完善绩效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

10.督促检查考评对象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1.指导区本级有关单位开展内部绩效考评工作。

12.完成区督查和绩效考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本单位人员5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秀峰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中共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秀峰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秀峰区人民政府

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6.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93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8万元,下降1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本级本单位支出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6.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93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8万元,下降1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6.33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本级本单位支出。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秀峰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3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8万元,下降11%。其中:基本支出26.37万元,项目支出0.56万元。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秀峰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69万元,支出决算为2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2.56万元,支出决算为2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8%。主要原因是减少行政运营金额和项目开销。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5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9%。压缩行政运行,厉行节俭。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76%。精文减会,压缩行政运行,厉行节俭。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服从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精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2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比上年减少0.17万元,原因是严格服从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精神,减少接待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15.63万元,降低36.7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8元,降低10.56%。主要原因是精文减会,压缩行政运行,厉行节俭,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单位无国有资产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0.5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支出减少,预算执行平均率为27.95%。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个,本级项目支出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5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8%。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督查和绩效考评专项工作经费、督查考评及社会评价工作专项经费”2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0.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均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预计绩效目标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对督查和绩效考评专项工作经费、督查考评及社会评价工作专项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0.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均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预计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