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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09-18 17:35     来源: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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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1、根本职责: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就是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2、四项基本职能: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在职在编人员1名,区政府聘用人员1名。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1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0.91万元,增长8.13%(百分比是以元为金额单位的计算结果,可能存在尾数误差,但并不影响结果分析,下同),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人员变动、专项培训和会议增加,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1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2.1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4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收入合计12.10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0.91万元,增长8.13%,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人员变动、专项培训和会议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0万元,占100%,与2023年相比增加0.91万元,增长8.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与2023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2023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2023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23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2024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支出合计12.10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0.91万元,增长8.13%,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人员变动、专项培训和会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82万元,占72.89%;项目支出3.28万元,占27.11%。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12.1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0.91万元,增长8.13%,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人员变动、专项培训和会议增加。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10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91万元,增长8.13%,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人员变动、专项工作培训(会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10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54万元,支出决算1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二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79万元,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三是预算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专项工作培训(会议)增加,二是预算调整。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8.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2.89%,与2023年相比减少0.98万元,下降10%,其中:人员经费7.08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0.27%,与2023年相比,增加1.4万元,增长16.5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1.74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9.73%,与2023年相比,增长0.42万元,增长31.81%,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0万元。

八、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降低52.84%,与2023年1.08万元相比,增加0.42万元,增长31.8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