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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华小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09-18 17:05     来源:桂林市中华小学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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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第一部分 桂林市中华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中华小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中华小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4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桂林市中华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制定德育计划,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开设课程,贯彻课改精神,遵循教学规律,推进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3.领导和组织教育科研活动,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4.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安全教育以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组织课外科技、文体等兴趣小组和社会实践活动。

5.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建设和维护校园环境,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6.规范资料管理,组织档案建设。

7.领导和组织制定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中华小学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79人,实有人数81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中华小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中华小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中华小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79.6万元,增长4.53%(百分比是以元为金额单位的计算结果,可能存在尾数误差,但并不影响结果分析,下同),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增加,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89万元,本年收入183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835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89万元。

二、2024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收入合计1835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79.6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5万元,100%,2023年相比增加79.6万元,增长4.53%

三、2024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支出合计1835万元,2023年相比增加79.6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28.11万元,占77.83%;项目支出406.89万元,占22.17%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18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79.6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78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91.44%,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7.41万元,减少4.4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1282万元,占76.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5.18万元,占12.82%;卫生健康支出(类)63.78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类)103.83万元,占6.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9.53万元,支出决算1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128.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经费增加,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5.64万元,支出决算为21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预算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3.37万元,支出决算为6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预算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2.51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预算调整。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428.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7.83%,与2023年相比增加85.69万元,上升6.38%,其中:人员经费1,407.52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8.56%,与2023年相比,增加74.21万元,上升5.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合计20.59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12%,与2023年相比,增加11.48万元,上升126.01%,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

七、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三公”经费增减无变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为0。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7万元,为城市建设项目支出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共组织对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自评项目数量10个,自评一等项目10个(具体见附件)。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培训费开支2.37万元,培训人数65人,用于教师培训费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