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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18 14:00     来源:秀峰区民政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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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研究拟订辖区民政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负责行政区划和政区地名工作。负责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管理,负责政区名称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等,负责本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五)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居民进行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
(六)负责殡葬管理工作。参与推进辖区殡葬改革和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负责儿童福利工作。负责孤儿保障、救助和养育工作,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十)负责慈善管理工作。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管理慈善募捐活动。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监督街道办事处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
第二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28.13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71万元,本年收入1714.2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714.29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71万元。
二、2024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收入合计1714.29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128.13万元,增长8.0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4.29万元,占100%,与2023年相比增加128.13万元,增长8.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与2023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2023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2023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23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2024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支出合计1714.29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128.13万元,增长8.0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1.1万元,占4.73%;项目支出1633.19万元,占95.27%。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1714.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128.13万元,增长8.0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29.55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95.06%,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13.89万元,增长15.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29.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19.98万元,占99.41%;卫生健康支出(类)4.36万元,占0.27%;住房保障支出(类)5.21万元,占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83.31万元,支出决算162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该项目预算调整。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2.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2%,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追加预算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9万元,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7%,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5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5%,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8.66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95.4万元,支出决算为23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4%,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8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5万元,支出决算为54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6%,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发放社会救助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30.41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发放社会救助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479.52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发放社会救助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3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2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8%,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98万元,支出决算为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2%,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8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73%,与2023年相比减少7.44万元,下降8.4%,其中:人员经费75.76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42%,与2023年相比,减少8.64万元,下降10.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5.34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58%,与2023年相比,增加1.2万元,增长28.99%,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决算数0.06万元相比,减少0.06万元,下降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决算数0.06万元相比,减少0.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主要是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车辆划拨,车辆维修、油费、保险及行驶安全奖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84.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减少85.76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资金减少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8.21万元中,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4.74万元;本年支出8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4.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万元,与2023年4.14万元相比,减少1.2万元,下降28.9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4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4.7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7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良好。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会议费开支0万元,培训费开支0万元,培训人数0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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