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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局本级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城市建设、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建筑业、房产业、道路交通、勘察设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负责辖区建设项目建筑节能减排、乡村道路建设和管理维护、部分城市道路管理养护、绿化植树和部分街道庭院绿化管护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村庄、集镇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农村村民建房申请的初审工作;负责办理农村集体土地农民不动产登记手续初审工作。
(四)负责指导辖区内小区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备案工作、小区综合项目的初步验收。
(五)负责本区安居工程实施工作,编制并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六)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区建设项目进行施工管理。
(七)协助上级部门加强对白蚁的防治管理。
(八)对口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的业务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房屋征收中心主要职能
(一)受桂林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委托,负责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的相关工作;
(二)进行房屋调查、登记,编制征收与补偿办法方案;
(三)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析;
(四)协助组织征求意见、听证、公示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拆除进行监督管理等;
(五)就补偿的具体问题与被征收人协商;
(六)承担辖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桂林市秀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309.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2067.02万元,增加38.93%,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较2023年有所增加,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52万元,本年收入5292.3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5284.9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5.01万元。
二、2024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5292.39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2089.9万元,增加39.5%,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较2023年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1.53万元,占85.11%,与2023年相比增加1717.96万元,增加38.16%;其他收入790.86万元,占14.89%,与2023年相比增加371.94万元,增加47.03%。
三、2024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5284.9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2059.53万元,增加38.97%,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较2023年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3.41万元,占2.34%;项目支出5161.5万元,占97.66%。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5292.39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2089.9万元,增加39.5%,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较2023年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1.53万元,占85.11%,与2023年相比增加1717.96万元,增加38.16%;其他收入790.86万元,占14.89%,与2023年相比增加371.94万元,增加47.03%。
本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5284.9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2059.53万元,增加38.97%,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较2023年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3.41万元,占2.34%;项目支出5161.5万元,占97.66%。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59.23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56%,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79.66万元,增加9.45%,主要原因上级财政拨款较2023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59.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比0.34%;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占比0.5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1万元,占比0.05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8万元,占比0.2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8万元,占比0.1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7万元,占比0.12%;水体支出90万元,占比3.04%,行政运行支出62.5万元,占比2.1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6.7万元,占比2.9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8.35万元,占比1.6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4万元,占比1.82%,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0万元,占比3.38%,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34万元,占比0.04%,棚户区改造支出792万元,占比26.76%,老旧小区改造支出1592.58万元,占比约53.82%,住房公积金支出6.34万元,占比0.2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5.86万元,占比0.20%,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53万元,占比2.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35.07万元,支出决算295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超过年初预算。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
2.其他科学技术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
3.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
4.水体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
5.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92.42万元,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预算调整。
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年中追加预算;二是新增项目支出。
7.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
8.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
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
10.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1.34,完成年初预算的16.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预算调整。
11.棚户区改造年初预算829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预算调整。
12.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年初预算762.0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付往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款。
13.住房公积金支出7.8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二层机构人员调整。
14.地质灾害防治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
15.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23.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3%,与2023年相比增加5.09万元,增长4.12%,其中:人员经费117.11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4.9%,与2023年相比,增加3.74万元,增长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6.3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5.1%,与2023年相比,增长1.35万元,增长21.43%,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万元,完成预算的69%,与2023年度决算数0.27万元相比,减少0.17万元,减少63%,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1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5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部门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车辆划拨,车辆维修、油费、保险及行驶安全奖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1542.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1402.3万元,增长1001.64%,主要原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542.3万元中,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42.3万元;本年支出15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4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16万元,降低66.03%,与2023年4.95万元相比,增加1.35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维护经费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汇总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211.29万元。组织对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共组织对“莲花路、阳江北路路灯修复工程”、“琴潭片区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经费”、“农村公路 日常养护”、“自治区地质灾害治理专项经费”、“桂林市秀峰区阳江路三中路段道路改扩建工程”、“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程”、“社区物业管理协调工作经费”、“漓江横向截污工程”、“24保障性安居工程(往年应付款)”、“保障性安居工程”、“绿化维护管护工作”、“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及变更调查经费”、“市政零星维修维护项目”、“桂林市秀峰区巾山路(机场路﹣﹣莲花路)国防光缆迁改工程”等15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1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良好。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会议费开支0万元;培训费开支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