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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本级。
2、局属二层机构12个,分别是:桂林市解放路幼儿园、桂林市榕湖小学、桂林市中华小学、桂林市乐群小学、桂林市西山小学、桂林市飞凤小学、桂林市桥头小学、桂林市矮山塘小学、桂林市长海实验学校、桂林市琴潭实验学校、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桂林市秀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区教师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人事管理,共同做好教师招聘、校(园)长聘任的考核报批、教师队伍的调整交流等人事管理工作,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3、负责对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力量所办小学、幼儿园的行政管理及业务指导。
4、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教育、初等教育。
5、指导全区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教学研究包括以下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住处技术教育、科学、体育、卫生、健康课、科技文体、幼教、特教、社会、思品、心理素质、劳动技术课、美术、音乐、综合实践活动、综合学习与实践地方课程等,以及本局课题科研与指导辖区各校的教研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经费、教育建设投资、年度经费预算等进行研究、调拨和审计;负责教育经费汇总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建项目的立项及投资申报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7、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工作。
8、负责辖区学校仪器设备的更新、购置、管理。
9、负责辖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体育、计生、艺术教育、综合治理、禁毒、科技、行风评议、校务公开、团队建设、教育工会、普法、科技及其他社会活动。
10、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和承担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12、承办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3、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行政编制5人。局属二层机构事业编制 499人,工勤编制5人;政府聘用教师106人、特岗教师43人、离休 3人、退休47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0714.27万元,同比增加72.94万元,增长0.69%,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聘用教师增加引起的;二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引起的;三是退休人员增多增加生活费引起的。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714.27万元,同比增加72.94万元,增长0.6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①教育类科目9983.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25%,同比减少76.35万元,下降0.77%。具体如下:
教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0.9万元,同比增加29.2万元,增长61.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变动引起的,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按统一规定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学前教育456.5万元,同比减少330.45万元,下降41.99%。今年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安排的。
小学教育9136.76万元,同比增加710.17万元,增长8.43%。增长的主要原一是政府聘用教师的增加、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及工资变动引起的。
进修及培训支出66.65万元,同比增加64.55万元,增长3073.81%,主要是为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
其他教育支出与去年持平。
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363.9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40%,同比增加65.19万元,增长21.82%。
行政单位医疗3.25万元,同比减少2.27万元,下降41.16%。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含参公)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358.97万元,同比增加65.77万元,增长22.43%。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③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466.7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36%,同比增加84.08万元,增长21.97%。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类科目5742.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1885.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科目3085.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80%。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893.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0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36.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61%;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7.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039.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3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820.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9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6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3%。
二、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没有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8.6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0.7万元减少2.1万元,下降19.63%。下降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经费用途:接待各地到我局及二层机构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经费预算没有安排。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桂林市秀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费预算合并在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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