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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
(一)机构设置 |
1、行政单位1个,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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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职能 |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依法对秀峰区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罚权、查封或扣押等职权。 (4)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把关和安全监督检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查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5)履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行使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条件把关、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依法查处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6)履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行使经营环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和行政执法权,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证)的核发,负责经营环节安全生产条件把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协调、危险化学品登记及其相应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依法查处相应环节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7)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在本辖区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地质勘探单位、跨省作业(运营)的采掘施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辖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9)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检查,负责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和防护设施竣工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10)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 (11)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一般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12)负责秀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依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13)承担秀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重要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以及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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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构成 |
行政编制2人,工勤编制1人,借调1人,在职人数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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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总体情况 |
2017年收入预算 66.04 万元,同比增加5.34 万元,增长8.08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66.04 万元,同比增加5.34 万元,增长8.08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运行(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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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总体情况 |
2017年支出预算6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57%,同比增加5.34万元,增长13.57 %;项目支出26.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43%,与上一年持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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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
(一)因公出国出境 |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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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接待 |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万元,与上一年持平。经费用途:接待各地来我局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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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用车 |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
附: 基本支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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