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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
(一)机构设置 |
1、行政(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本级,设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 、街政办 、民政办 、武装部、司法所、综治办 ,计生办、市容办、应急办、财务室、工青妇群团组织、统战等工作部门。 2、下级二层机构1个(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单位),是: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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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职能 |
秀峰街道办事处成立于1997年11月,下辖榕湖、百梓、解西、乐群、解东、东华、中心广场等7个社区,是秀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区委、区政府领导辖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管理各项社会事务,组织协调驻辖区单位、各类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开展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社保中心是办事处的二层机构。办事处及社保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能是:抓好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街道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年协会、计生协会等群团工作,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司法、民政、计划生育、市容管理、群众文化、体育、就业再就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各项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法建章立制,开展社区服务,建立健全便民服务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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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构成 |
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0人。在职人数12人,离休0人,退休0人。 下级二层事业单位编制3人。在职2人,退休1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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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总体情况 |
2017年收入预算638.91万元,同比增加40.03万元,增长7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38.91万元,同比增加40.03万元,增长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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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总体情况 |
2017年支出预算63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 %,同比增加52.70万元,增长15%;项目支出243.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同比减少12.67万元,下降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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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
(一)因公出国出境 |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经费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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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接待 |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9.5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费用途:接待各地来我局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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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用车 |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主要原因:从2016年起,政府公务用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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