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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

2018-02-26 11:23     来源:秀峰区财政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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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秀峰区妇女联合会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妇女工作方针以及区委、区政府、市妇联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确定区妇联工作方针和任务,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2、指导和推动全区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活动及村、社区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业先进妇女,开展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助政法机关打击侮辱、虐待、残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教育,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掌握全区妇女儿童发展现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贯彻实施“两法”、“两纲”。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积极引导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女童入学、家庭教育、扶贫等经济项目,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巩固和扩大各界妇女的团结,加强与各界和妇女组织的联谊。 

8、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及基层妇女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建设,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全局在职在编人员2名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0.85万元,同比增加15.11万元,增幅XX%。其中:公共预算拨款50.85万元,同比增加15.11万元,增幅XX%;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5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29%,同比增加3.11万元,增幅11.29%,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变动相应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20.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71%,同比增加12万元,增幅146.52%,主要是新增“儿童家园”建设项目增加了12万元项目支出。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6万元, 项目支出20.1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19.09万元,同比下降3.31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妇联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19.19万元,同比增加11.9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妇联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培训支出业务1万元,与上年持平。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妇联培训业务开支。

行政单位医疗3.12万元,同比增加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7万元,与上年持平。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1万元,同比增加4.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4万元,同比增加1.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4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减少了55.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目前我局减少了绝大部分公务接待开支。经费用途:主要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91万元,其中办公费16.45万元、印刷费0.67万元、差旅费0.95万元、维修(护)费2.57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1.09万元、工会经费0.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万元。 

五、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财政预算公开2018_[124]桂林市秀峰区妇女联合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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