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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市政园林局2018年部门预算

2018-02-27 13:40     来源:秀峰区财政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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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秀峰区市政园林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辖区部分城市道路管理养护工作。

2)负责辖区部分道路开挖的行政审批工作

3负责辖区财政投资市政设施项目的维修、新建市政项目的前期预算、招标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4)协调市相关职能部门其它业务工作。

5)负责辖区绿化植树工作,部分街道、庭院绿化管护工作。

6)负责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辖区乡村道路建设和管护、维护工作。

8)对口承办市地震局相关业务工作。

9)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市政园林局(地震、交通职能)。桂林市秀峰区市政园林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工作人员2名。4人是行政在职在编人员。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26.58万元,同比增加8.74万元,增幅7.4%。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26.58万元,同比增加8.74万元,增幅7.4%;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2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58%,同比增加8.24万元,增幅17.1%,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因政策情况增加了7.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因政策情况增加了3.05万元;项目支出70.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42%,同比增加0.5万元,增幅0.72%。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3万元, 项目支出70.1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4.99万元,同比减少4.36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市政园林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5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市政园林设施维护等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培训支出业务0.18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政和园林、地震、交通方面培训业务开支。

行政单位医疗3.89万元,同比增加1.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4.99万元,同比增加0.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2万元,同比增加7.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5万元,同比增加3.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7万元,同比减少1.6万元,减少了48.4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目前我局减少了绝大部分公务接待开支。经费用途:主要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级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0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24万元,其中办公费4.71万元、印刷费1.65万元、差旅费1.9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3万元。 

五、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财政预算公开2018_[307]桂林市秀峰区市政园林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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