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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丽君街道办事处为秀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辖区内计生、城管、环卫、民政、劳动保障、工会、妇联、共青团、司法、统战、综治、维稳、市容市貌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设 23 个内设机构:党政办、街政办、财务室、司法所、共青团、工会、妇联、文明办、统战办、综治办、维稳办、市容办、计生站、民政办、政务服务大厅等工作机构以及8个社区工作站。
二层机构 1 个(包括参公及事业性质单位),即: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 7人,参公事业编制 2 人;二层事业单位编制3人;社区工作者77人(在职67人,退休10人)。共89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97.84万元,同比增加110.54万元,增幅16.08%。其中:公共预算拨款797.84万元,同比增加110.54万元,增幅16.0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79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44%,同比增加16.59万元,增幅3.39%,主要是社区工作者人员增加,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增加;项目支出29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56%,同比增加93.95万元,增幅47.52%,主要是增加了“街道综合工作经费”和“市容长效管理工作经费”。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17万元, 项目支出291.6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主要用于街道社区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人员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上级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2.81万元,同比增加46.36万元,增幅22.46%。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而发生的支出。
培训支出业务6.43万元,与上年持平。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街道各部门培训业务开支。
机关事业单位医疗16.4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15.1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361.3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社区各项项目支出。
计划生育机构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共计90.48万元,主要用于计生聘用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2.02万元,同比增加2.35万元,增幅11.95%。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办公费开支。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2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减少了73.1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目前我局减少了绝大部分公务接待开支。经费用途:主要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1.26万元,其中办公费157.42万元、印刷费25.45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27.92万元、会议费.65万元、培训费7.05万元、工会经费1.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4万元。
五、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财政预算公开2018_[126]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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