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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档案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23 14:22     来源:秀峰区财政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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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秀峰区档案局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所需经费由城区财政核拨。

     (二)、基本职能 主管城区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三)、人员构成情况 工作人员7人,在职在编2人,其中借调1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9.68万元,同比减少了13.37万元,减少了16%,全部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9.68万元,同比增减少了13.37万元,减少了16%。基本支出29.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7%,同比增加2.91万元,增长了10.8%;项目支出39.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3%,减少了16.28万元,下降了28.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59.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7%,同比减少了18.99万元,减少了24.1%。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科目2.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同比增加了0.69万元,增长了34.8%。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同比增加了0.01万元,增长了0.4%。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4.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9.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6%,同比增加2.91万元,增长了10.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5%,同比增加5.89万元,增长了36.9%。

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32万元,同比增加0.67万元,减少了22.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5%.与去年持平。主要是用于邮电、差旅、会议、培训费等方面的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9.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4%,同比减少16.28万元,同比下降了28.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96万元,主要是用于委托业务费、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万元,项目支出39.9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7.86万元,同比减少0.91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档案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91万元,比上年减少18.0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档案局出版《秀峰年鉴(2018)》、计划出版的《秀峰区志》(从古-2006年),目前已送出版社终审。同时为完成各项档案工作任务、保障档案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67万元,同比增加0.69万元,增长了34.8%。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32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了0.4%。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2万元,同比减少0.6万元,减少了7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目前我局减少了绝大部分公务接待开支。经费用途:主要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五、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财政预算公开2018_[130]桂林市秀峰区档案局.xls

                                                             桂林市秀峰区档案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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