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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27 15:10     来源:秀峰区财政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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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秀峰区人大常委会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

2、依法任免国家公职人员;

3、做好人民代表工作,履行人大常委会职责,为人民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秀峰区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2个: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秀峰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设置4个: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街道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三)人员构成情况

全机关在职在编人员19名,区聘用人员1名。其中,秀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副处级干部2人;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1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3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4人、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2人、农业农村街道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1人、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2人。

另有非驻会常委会委员13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04万元,同比减少38.05万元,减幅8.6%。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04万元,同比减少38.05万元,减幅8.6%;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77%,同比减少18万元,减幅5.1%,主要是津贴补贴项目减少了13.66万元;项目支出69.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23%,同比减少了20.05万元,减幅22.36%,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因节约开支情况减少了15.25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41万元, 项目支出69.5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09.65万元,同比减少了77.34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39万元,比上年减少12.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正常履职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培训支出业务4.29万元,同比减少0.1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人员、人大代表培训业务开支。

行政单位医疗22.61万元,同比增加2.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8.98万元,同比减少5.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34万元,为今年新增项目。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74万元,为今年新增项目。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3.94万元,同比减7.5万元,减少了34.9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减少了绝大部分公务接待开支。经费用途:主要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13万元,其中办公费2.05万元、印刷费2.45万元、差旅费8.43万元、维修(护)费0.6万元、会议费0.87万元、培训费0.79万元、工会经费3.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万元。

五、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秀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预算公开表格(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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