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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秀峰区残疾人联合会是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所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秀峰区残疾人联合会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区残疾人工作的群众团体,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实有人数7人,其中编制1人,在职人员6人。
第二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残联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5.96万元,同比增加0.52万元,增幅3.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6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万元,同比增加0.31万元,增幅2.45%。无项目支出。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万元,无项目支出。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81万元,同比增加0.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行政运行(残疾人事业)9.56万元,同比增加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残疾人事业)0.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残疾人事业 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1.53万元,同比增加0.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1.32万元,同比增加0.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1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出境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目前我局减少了绝大部分公务接待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秀峰区残疾人联合会是人民团体,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8万元,其中办公费0.21万元、差旅费0.83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会议费0.07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工会经费0.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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