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秀峰区工信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区经济发展目标的研究,制定全区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对企业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企业的规划、统计、财务、会计、审计、扭亏增盈、质量管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和指导企业的科技进步和职工教育培训。
3、协调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法律和信息服务;联系药品监督、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电力、交通、质量监督等单位工作。
4、负责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处重大安全事故。
5、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和国际互联网网站的统一规划管理。
6、指导所属企业的改制,处理区属工业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7、总结推广企业发展与改革的经验,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进行综合考量并评优评奖;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8、负责本系统行政、综合治理、普法和维稳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为桂林市秀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全局在职在编人员3名,区聘用人员2名。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98.45万元,同比增加21.57万元,降幅17.97%。其中:公共预算拨款98.45万元,同比增加21.57万元,降幅17.97%;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9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67%,同比增加4.43万元,增幅10.67%;项目支出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33%,同比减少26万元,降幅33.12%。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5万元, 项目支出52.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7.91万元,同比增加1.17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工信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5万元,同比减少2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3.01万元,同比增加0.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3.87万元,同比增加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万元,同比增加0.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6万元,同比增加0.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三、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万元,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级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1万元,其中办公费0.53万元、差旅费2.14万元、维修(护)费0.6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工会经费0.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
五、2019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