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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2-19 13:14     来源:秀峰区财政局     作者:秀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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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秀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本情况

(一)卫生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卫生、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实施全区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服务资源配置,落实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2.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制定卫生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

3.负责建设辖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管理基层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业务、经费等行政事务,建立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基层卫生人员管理制度。

4.负责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住院分娩孕产妇降消补助、地中海贫血防治、死因监测、重点地方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5.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深化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综合改革,完成各项医改考核指标并组织评估、验收。

6.负责组织开展甲山街道办事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缴费、信息化建设、报账、乡村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等工作。

7.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全科医生、影像医学、中医等急需紧缺人才,组织基层卫生人员参加执业医师、卫生职称、医师定期考核等卫生系列考试考核。

8.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指导和管理全区中医药工作。

9.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全区艾滋病防控和综合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0.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二)计生基本职责

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计划生育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评;拟定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编制全区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费的预决算;拟定实施全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对全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秀峰区卫计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桂林市秀峰区卫生监督所、桂林市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林市长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54人,聘用人员44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885.95万元,同比减少139.19万元,减幅13.57%。其中:公共预算拨款885.95万元,同比减少139.19万元,减幅13.57%;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88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同比增加94.85万元,增幅20.4%,主要是机关及下属3个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工资福利调增;项目支出327.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同比减少234.04万元,减幅41.6%,主要是由于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造成本年度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支出。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54万元, 项目支出327.4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39万元,同比增加10.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45万元,同比增加2.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红十字事业)0.8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会开展宣传。

行政运行53.94万元,同比增加6.69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局本级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万元,与上年减少190.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除四害、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公益金、关爱保险、聚爱公益金、流动人口管理、会议培训支出等。

机关服务(医疗卫生管理事务)7.21万元。主要用于机构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70万元。卫生监督所等事业单位项目支出。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76.2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基本支出。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5万元。基层医疗机构项目支出。

卫生监督机构25.61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专项工作支出。

基层公共卫生服务40.5万元,同比增加3.2%,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区配套。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8.8万元,同比减少25.7%,主要艾滋病防疫配套资金、慢病等工作经费。

突发公关稿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应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中医药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医药宣传和开展相关工作,与去年持平。

计划生育事务155.55万元,,同比减少36.58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如独生子女保健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计生家庭新农合参合费、国家特别扶助等项目。

行政单位医疗42.21万元,同比增加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与去年持平。

住房公积金48.16万元,同比增加6.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3.3万元,同上年度基本持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经费用途主要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3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94万元,其中办公费5.58万元、印刷费0.45万元、差旅费22.14万元、水电邮电费8.11、物业管理0.07、维护费0.50、会议1.41、培训费1.64万元、工会经费7.88万元、邮电费7.45、其它交通费4.38、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5.89

五、2019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暂用情况说明

截至预算期间,本单位无车辆。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秀峰区卫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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